6月19日,组织人事处参加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调整会议”。会后,组织人事处按照会议精神及《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2014]101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2014]101号)文件规定,及时调整了我院137位在职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65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并于6月20日完成调整后标准的审批工作。
6月19日,组织人事处参加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调整会议”。会后,组织人事处按照会议精神及《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2014]101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2014]101号)文件规定,及时调整了我院137位在职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65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并于6月20日完成调整后标准的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