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继祥院长在管党治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9年3月1日)
按照上级要求,今天我们召开管党治党工作部署专题会议。2019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冀发〔2018〕37号)、市委《关于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办法》(廊字〔2017〕25号)以及《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廊发〔2018〕35号)精神,以《中共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办法〉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强化制度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推动管党治党常态化。下面我就今年如何做好管党治党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是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讲党风廉政课,带头落实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示范者。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工作,遇有重大事项及时研究部署。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专题汇报。每季度至少与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履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督促整改。院党组每年6月底、12月底,向市委、市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接受市委、市纪委监督。
二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同时布置、同步落实。认真把《中共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若干办法〉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动作逐项落到实处。每年至少组织分管处室、单位党支部召开1次管党治党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每年至少对分管处室、单位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1次党风廉政教育授课。每季度至少深入分管处室、单位,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开展1次督导调研。每季度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向院党组报告落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接受院党组监督。
三是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机关纪委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从严从实,主动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制度执行情况、全院人员去向、“三重一大”事项、三个处室、单位等四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约谈履行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充,倒逼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责任。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向院党组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四是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也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强化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院党组的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将党建工作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机关党委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每年至少为各党支部书记讲1次党课。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向院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接受院党组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支部会议,每年至少为党支部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每季度至少与党支部党员开展1次履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向院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接受院党组监督。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为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