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跨区作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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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7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国家对跨区作业的扶持政策:跨区作业最初是由基层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自发开展的农机经营活动,由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受到国家的重视和支持。1997年,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计委、机械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有下发文件扶持跨区作业的开展。一是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成立临时领导机构,加大对跨区作业的领导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已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不断规范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市场。二是印发《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如跨区作业期间,机车凭《作业证》可以除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并免收过桥、过路费。三是积极为机手提供协调和后勤保障服务。农机管理部门为机手联系作业地点。签订作业合同,提供作业时间、收费价格、种植面积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直接组队外出作业,并组织有关厂家或农机供应部门进行维修、配件供应和“三包”跟踪服务。四是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跨区作业机械给予各种优先权,如技术培训、零配件更换和油料供应,以及除高速公路、汽车专用道外不设置禁行区域等。对随意拦机、车匪路霸、各种纠纷等加强了打击和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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