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经营登记备案私自经营种子的,如何处罚?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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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60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种子法规定具有种子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办理经营许可证,但应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未按规定备案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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