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如何处理?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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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3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对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除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还必须按收费标准的二至五倍补收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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