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林权证由谁发放?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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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66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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