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推广禁用农药会受到怎样处罚?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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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7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根据《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推广禁用农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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