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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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代理权的终止,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权关系消灭,代理人不再具有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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