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效力如何?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欢迎访问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农技知识检索号
  • 调解的效力如何?

    2194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二、对调解书不得上诉,这是因为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协商所形成的结果,不存在不服调解书的问题,也就无所谓提起上诉;三、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就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四、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主办单位: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85号农林科技大厦     电话:0316-2189909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21151号-1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548号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