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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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68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法庭辩论应按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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