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如何分工?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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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0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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