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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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6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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