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欢迎访问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农技知识检索号
  •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2303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主办单位: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85号农林科技大厦     电话:0316-2189909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21151号-1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548号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