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充当监护人?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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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0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下列人员充当:(一)父母;(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兄、姐;(四)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五)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下列人员充当:(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六)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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