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对责任人应如何追偿?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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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8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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