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用会计人员应如何采取回避制度?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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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76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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