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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知识检索号
如何进行审计复议?
1132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应当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对地方性法规规定或者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审计不服的,应当先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审计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审计署申请复议。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计复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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