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欢迎访问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农技知识检索号
  • 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118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一、指双方当事人不论政治、社会、经济地位如何,在诉讼中都是平等的,绝不允许一方优越于另一方;二、指双方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三、并不是说诉讼地位相等或相同,也不是指诉讼权力与义务相等或相同;四、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对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主办单位: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85号农林科技大厦     电话:0316-2189909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21151号-1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548号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