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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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4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一、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二、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律事务,由申请人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⑶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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