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菌种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例?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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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9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生产菌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所生产的菌种级别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其中一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五年以上的二级种生产或菌种选育的实践经验;二级、三级菌种场主要技术人员须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掌握菌种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二、有与菌种生产要求相适应的消毒灭菌和接种设备、菌种培养室、栽培房(场)等。其中一级菌种场还必须有分离培养、提纯复壮、保藏及质量检测等仪器设备。三、菌种场周围五十米以内无畜舍、垃圾、污水和其他污染源。四、有一年以上的菌种试生产成功的经验。五、菌种生产需要的其他办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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