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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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1201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执行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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