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构成应具备哪些条件?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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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3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是民法上一般债权的转化形态。它具有以下特点:一、它只能以货币或者其他可以用货币清偿的方式满足;二、它只能以破产企业为对象;三、它的清偿通常不可能全部满足,而要受破产财产的限制,因而它因债务人依破产程序将自己的破产财产加以清偿而消灭。破产债权的构成需具备三个条件:一、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二、破产债必须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三、破产债权必须是根据破产程序行使的债权;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均不能构成破产债权。据此,破产债权的范围主要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另外,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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