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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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96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宣告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为:一、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二、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三、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其效力是: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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