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欢迎访问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农技知识检索号
  •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579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被告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予一定行政管理权限的组织,不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和党政机关;三、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争议;四、行政争议是因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对抽象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85号农林科技大厦     电话:0316-2189909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21151号-1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548号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