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欢迎访问廊坊市农林科学院官网!
当前位置:
  • 首页
  • 农技知识检索号
  • 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2344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行政处罚的条件:一、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这包括两个要素:(一)违法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二)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二、违法行为侵犯了国家依法保护的行政管理方面的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三、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一)被处罚人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被处罚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
    主办单位: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85号农林科技大厦     电话:0316-2189909
    备案序号:冀ICP备13021151号-1     公安备案: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548号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
    扫码关注廊坊农科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