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可以撤诉吗?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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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67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两种申请都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原则,主要有三点:一、原告撤诉是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权益;二、案件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撤诉是否反映原告的真实意志,有没有外力强迫或不正当干预的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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