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意外风险责任?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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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70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承揽人应独自承担以下意外风险责任:一、因意外事故使工作失败,不能交付工作成果,无权收取酬金的风险责任;二、因意外事故或自身过错,造成人身伤亡时,无权要求定作人承担损失,须独自承担责任;三、因意外事故使自己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毁损灭失的,为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未交付前已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人独自承担损失,无权要求定作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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