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开始后,案外人可否提出不同意见?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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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36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执行程序开始后,案外人可以提出不同意见。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不同意见,即执行异议。提出执行异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必须是案外人;二、必须是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三、必须是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如执行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批准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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