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妇女就业有何保护性规定?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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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3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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