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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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7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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