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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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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