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许可证是怎样审批的?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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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5 阅读 2013-05-21 发布时间
    种子生产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杂交亲本种子、常规作物原种种子事关重大,生产条件要求较为严格,对生产者的技术要求较高,其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生产种子由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其他农作物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一般包括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是否还包括其他作物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规定。生产种子的单位应当注意了解种子生产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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