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怎么办?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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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2 阅读 2013-05-22 发布时间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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