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廊坊市农林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廊豆8”、“廊豆10”两个大豆新品种生产经营权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内容及期限
转让内容:大豆品种“廊豆8”、“廊豆10”的独家生产经营权许可给受让企业在审定区域及后续扩审区域内使用。
使用期限:使用权有效期至品种退出市场为止。
二、报名企业资质要求
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种子企业,企业应诚信守法,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市场推广与转化能力。报名企业需提交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盖章扫描件。
三、企业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6日17:00止。资质材料和报名表(附件2)以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联系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杨金库 0316-2189722/13313060522
电子邮箱:lfsnlkxycgk@163.com
特此公告!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