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配原则及注意事项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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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阳阳 121 阅读 2024-03-29 发布时间

    一、农药混配原则

    (一)混配顺序要准确。叶面肥与农药等混配时,一般加入顺序为叶面肥、可湿性粉剂(WP)、悬浮剂(SC)、水剂(AS)、乳油(EC),每加入一种充分搅拌混匀,然后再加入下一种。

    采用二次稀释法。混配时,先用少量的水将农药原液配制成母液,再将制好的母液按稀释比例倒入准备好的清水中,稀释好后充分搅匀,最后倒入喷药容器中

    现配现用。农药混配后应尽量在较短的时间内用完,不要长时间存放,防止药效降低。

    在不确定农药能否混用时,最好先进行小面积试验。观察配制时是否出现絮状物、大量沉淀、分层、浮油等现象,还要看喷施后会不会产生药害。

    二、农药混配注意事项

    (一)不改变物理性状。即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如果同为可湿性粉剂(WP),或同为颗粒剂(GR)、熏蒸剂(VP)、烟雾剂(FG),一般都可混用;不同剂型之间,如可湿性粉剂(WP)、乳油(EC)、浓乳剂(NE)、胶悬剂(JG)等以水为介质的不宜任意混用。

            (二)不引起化学变化。1.许多药剂不能与碱性或酸性农药混用,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也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2.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种类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除铜制剂外,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要特别慎重。3.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4.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易产生化学变化导致药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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