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践出真知 培育新理论 奠定南繁基础
1960年1月,吴绍骙等人联名发表“异地培育对玉米自交系的影响及其在生产上的利用可能性的研究”报告,详细阐述了异地培育玉米自交系的理论依据及结果。1960年2月,在“全国玉米科学研究工作会议”上,吴绍骙作了“关于多快好省培育玉米自交系配制杂交种工作方面的一些体会和意见“的报告。1961年12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全国作物育种学术讨论会”上,吴绍骙在“对当前玉米杂交育种工作的三点建议“的发言中,正式提出“进行异地培育以以丰富玉米自交系资源”的可行性建议,认为“利用南方生长期长,一
年可以种二到三代的有利条件,把北方在生产上利用的玉米自交系移植到南方,以加速繁殖系数,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办法。南北协作进行玉米自交系的异地培育,不仅缩短自交系培育年限,同时通过协作也丰富了南方的玉米自交系资源,从而为配制出更多的丰产杂交种创造了条件”。
经过多年的辛勤探索,吴绍骙等解决了三个重要的实践问题:(1)北方的玉米材料引种到南方后能否正常生长和培育自交系;(2)在南方选育的玉米自交系移植到北方后能否正常生长发育;(3)玉米自交系的植株形态和遗传性,如配合力是否因为在南方培育,转回北方种植后由于环境条件变化而变化。
实践问题得到解决,从理论上肯定了异地培育的可行性,从而为玉米和其他作物异地培育铺平了道路。
4.尊重科学 领导重视 多部门推动
玉米异地培育理论和实践受到了中央农业部的重视和学术界的肯定。时任农业部部长刘瑞龙著文指出:“在南方利用生长季节长的有利条件加速繁殖种子的做法值得重视”。程照轩副部长在“高速度发展我国农业科学的基本经验”一文中指出:“农作物的品种选育工作,过去育成一个品种往往需要六七年,甚至上十年的时间。现在利用我国幅员辽阔的特点,采用北种南育、一年多次繁殖的方法,可使选育时间缩短一年左右。”。1962年4月14日,《光明日报》在一版显著地位以下述标题报道:“研究玉米简易快速方法----玉米专家吴绍骙在综合育种和异地培育方面做出贡献。”吴绍骙主持的这项研究成果后来荣获河南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
1966年9月,中央农业部在海南岛召开“玉米亲本繁殖会议”,交流经验,肯定成绩,并在3个县21个公社和6个国营农场兴建良种繁育场。中国农科院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1971年10月联合在海南岛崖县召开“玉米杂交育种会议”,确认采用异地培育方法可以利用南方优越自然条件,加速世代繁育,不仅使早袋自交材料和雄性不育系、恢复系迅速稳定,而且增加选配新组合,鉴定杂交种,加快优系和组合繁育和复配进程,大大缩短育种年限。同时,在异地不同生态环境条件下有利于对优良性状的多方面选择、综合鉴定和扩大适应性。1973年3月,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在海南岛召开“农作物遗传育种学术讨论会”,讨论在海南岛进一步扩大各类农作物异地繁育的可能性。1972年10月,国务院发布第72号文件,批转农林部“关于当前种子工作的报告”,确定农作物南繁的重点放在科学研究和新品种的加袋繁殖上,进一步把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从20世纪60年代起,北方许多农业科研单位先后开展玉米异地培育工作,促进了南繁工作的兴起。
5.设立专门机构 建章立制 规范化管理
随着“异地培育理论”的产生,从上世纪60-70年代起,农作物南繁工作逐步展开,而随着南繁用地面积和人员逐年增多,以及通过南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日益凸出,南繁单位不断出现争地以及种植隔离区等纠纷,还有南繁生产、生活和物资供应以及种子运输等矛盾。最重要的是对南繁种子缺乏必要的检疫制度,一些具有危险性的病虫害被携入,又从南繁基地传布到全国各地。
针对南繁工作存在的问题,1978年中央农林部批准成立了中国种子公司海南分公司,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全国农作物南繁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南繁生产中的问题,组织交流南繁工作经验,同时成立了海口、三亚植物检疫站,开展对进出海南农作物种子的检疫工作。1983年10月,农牧渔业部在三亚召开“南繁工作汇报座谈会”,提出“利用好、保护好、建设好海南南繁基地”,并列入国家“六五”计划建设项目。同年,农牧渔业部颁布了《南繁工作试行条例》,对南繁范围、组织领导、繁育计划、基地选择、经济政策、专用化肥、农药管理、种子检疫、运输等作出了具体规定。1984年,国家三部一委(农牧渔业部、商业部、水电部和国家计委)和地方联合投资,在海南建成种子、水利、技术综合实施体系;建立南繁服务站12个,建设种子仓库和晒场以及旱涝保收农田12万亩,开展代繁、代制、代鉴定种子的业务。1988年海南建省后,农牧渔业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成立了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中国种子公司海南分公司改由中国种子公司和海南岛省农业厅双重领导,针对在转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南繁的管理工作。1997年,农业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颁发了《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南繁管理各方面的责任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国有21个省(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农作物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并有28个省(市、区)在海南省南繁基地成立了南繁工作指挥部。至此,农作物(玉米种子)南繁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治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