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规划 -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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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608 阅读 2012-07-26 发布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种子法》、《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现状
    1.林果大省地位已经确立。河北是全国重要的林果基地和产销大省,2009年全省林果业总产值达615亿元。全省果树面积和果品产量均居全国第二位,大宗果品销售占据京津市场40%、全国出口市场25%以上份额,冀中南沙地梨、黑龙港及太行山优质红枣、燕山京东板栗、秦唐张优质葡萄等五片两带果品外向型基地逐步完善,果品业被确定为全省农业发展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全省人造板年产量1100万立方米,生产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中盐银港板业、冀州华林板业、河北金秋木业等一批规模化龙头企业日趋壮大,文安、邢台、正定三大人造板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南和、新乐、望都、唐县、霸州五大新兴产区正在形成。全省林木苗圃面积65万亩,年产苗木22亿株。全省花卉种植面积40多万亩,花卉业年产值达22亿元,形成了环京津、环省会、冀东、冀南和张承五大花卉产区。林菌、林药等林下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年产值14亿元以上。
    2.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长足发展。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近年来发展较快,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已见雏形。省级组建了综合性的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内设河北省果桑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北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取得了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资质,配备了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人造板万能试验机、人工气候箱等检验检测设备300多台(套、件)总价值1500余万元,负责全省果品、花卉、茶叶、林木种苗、林木制品等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十一五以来完成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近9000个批次。各设区市和林果生产重点县(市、区)相继成立了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已建立市级综合性林果质量监督检验站1个、果(桑)花质检站8个、种苗质检站8个,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市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相继配置了一些果品、林木种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县(市、区)中已建立县级果品质检站24个、种苗质检站18个。
    3.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任务艰巨。当前,我省林果生产仍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性生产为主,生产与管理方式的不一致性大大增加了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数量与难度。据调查统计,全省户均果树种植面积3.1亩,根据《无公害水果质量安全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等标准,达到省政府监测全覆盖全省果品每年监测批次应不少于600万个。全省现有果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1100多个,根据《无公害水果质量安全要求》、《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外来果品每年需检验20多万个批次。全省京津风沙源治理、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等工程造林和城镇村屯绿化、义务植树等年均使用苗木近8亿株、种子70多万公斤,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及《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标准要求,全省每年应检测1100多个批次约15万株苗木。可见,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任务相当繁重。
    4.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林果大省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机构队伍滞后。市、县(市、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尚未健全,林果产品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人员短缺,特别是连接市场的主体环节县级检验检测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二是技术手段落后。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普遍存在仪器设备落后和实验室基础环境不达标问题,亟待建设标准化的实验室和配置必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三是亟需加大投入。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到2015年全省果品基地总体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我省今后几年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在增配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亟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全省监测全覆盖的形势需要。
    (二)面临形势
    河北作为林果大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新形势下,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尤为紧迫重要。
    首先,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现实需要。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涉及果品、花卉、茶叶、林木种苗、林木制品等生态公共领域农林产品,林果质量安全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林农果农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目前,我省年自产及外来果品总量达130多亿公斤,按照监测全覆盖要求年检测批次应在620万个以上,而当前实际检测批次不到总需求的两千分之一。从近年来林果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看,我省局部地区果品仍有农药残留超标和禁用农药检出,人造板等木质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仍然存在,全省林果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林果产品,已成为新形势下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其次,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是培育壮大林果产业增加人民收入的形势需要。河北省林果业从业人员达1400多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4,全省依靠果品业增收致富的专业村已达2000多个,人造板生产企业2500多家,林业苗圃3700个,花卉生产专业户3.3万户,林果业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部对7省市农贸市场及超市调查显示,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售价比普通农产品高出20%以上,并呈现差价增大趋势。建立健全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大力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切实增强我省林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已成为推进我省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第三,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是加快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河北林业建设担负着为京津阻沙源、保水源、维护国土安全的重任。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的战略目标,今后10年我省造林绿化任务极其繁重,全省每年需造林400多万亩。林业种子、苗木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林木种苗质量直接关系到造林绿化成效,与全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及成效密切相关。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大力推进良种壮苗进程,已成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和部署,以全面提高林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为核心,立足当前,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优化整合资源,建立健全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大力提升监督检验能力,切实做到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全覆盖,为我省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合理布局,科学设定建设内容及标准,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2.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重点提升实验室硬件环境和软件水平,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全面提升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综合能力。
    3.功能完善、技术领先原则。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和检验检测功能完善,运转协调高效,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技术处在同行业领先水平。
    4.优化配置、服务社会原则。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职能定位明确,配置均衡合理,优质高效搞好社会服务。
    (三)目标任务
    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是全省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系统,承担着全省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提供技术支撑等重要任务。到规划期末,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高效运转,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能力大幅提升,省级建成符合形势需要的综合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11个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全部建立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设立5万个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100%满足全省林果产品基地、市场、企业监测全覆盖的需要。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信息平台和追溯体系有效运转,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100%联网,监测数据和信息共享,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产品100%可追溯。
    1.省级综合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统筹管理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为市、县两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全省范围内林果产品的风险监测、分析与评估,调查、鉴定、处理林果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及纠纷;承担全省范围内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例行监测、仲裁和社会委托检验等任务,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到规划期末,省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综合能力满足林果大省需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机构队伍得到完善,人员100%持证上岗;建成5000㎡高标准实验室,满足综合性、多功能检验检测要求,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先进水平;仪器设备配置100%覆盖全省林果产品产销全程质量安全监测需要,满足精确检验和应急检验要求;监督抽检能力逐年递增,对市、县两级监督抽检批次每年递增20%,到2015年达到5000个批次。
    2.市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林果产品全程监测和市场准入检验,为县(市、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辖区内林果产品和产地环境检验检测、现状评价和安全预警任务,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林果质量安全相关工作,上报监测数据及有关信息。到规划期末,各设区市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均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100%通过省级资质认定,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能力每市每年达到2000个批次以上,仪器设备配置满足辖区内林果产品常规检验检测需要,结果精确可靠,技术水平省内先进,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高效开展,辖区内林果产品100%监管全覆盖。
    3.县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作为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基层实施主体,承担辖区内林果产品对接市场监督检验全覆盖具体任务,负责辖区内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咨询及技术指导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林果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到规划期末,68个果品重点县(市、区)全部建立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业站,全省范围内建立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5万个,平均每个果品重点县建立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400个以上(年监测能力达到10万个批次),监测范围100%覆盖果品生产及流通领域。40个林木种苗重点县均建立林木种苗质检专业站,每站年平均监测能力达到30个批次约4000株苗木。各专业站和速测点监测范围覆盖辖区内林果生产及流通领域,辐射周边区域,检验能力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结果准确可靠。
    三、建设内容
    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队伍,增加仪器设备配置,改善实验室基础环境条件,大力提升林果质量监督检验的技术手段和能力水平。完成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人员上岗培训,制定出台各级林果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全省的林果质量安全信息平台和追溯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以省级综合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专业站、果品速测点为基础的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管理体系。
    (一)机构队伍建设
    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队伍建设在2011-2012年完成。
    1.省级。进一步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成立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把业务知识扎实、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监督检验队伍。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技术培训,培养出一批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的行家里手。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人员培训,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根据生产需要,优先在冀中、冀东、冀南、冀北、冀西北地区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加挂省级林果质量监督检验分机构牌子,承担省级监督检验任务。
    2.市级。11个设区市均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方案,建立综合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没有设立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机构,已经成立机构的要参照省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和模式进一步系统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编制和专职监督检验人员,取得省级计量认证/授权资质,切实把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3.县级。68个果品重点县(市、区)和40个林木种苗重点县(市、区)全部建立起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业站。立足于辖区内果品生产基地、企业、收购站点、批发销售市场等,在全省范围内建立5万个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每个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均要明确12名专人负责。县(市、区)林业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各速测站点的人员培训,全省完成速测人员培训10万人次,确保各速测站点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二)实验环境建设
    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实验环境建设在2011-2013年全部完成。
    1.省级。根据果品茶花、林木种苗、林木产品等不同类型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环境条件要求,按照3个省级站的标准,建设5000㎡省级林果质检综合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市级。满足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面积一般应在5001000㎡,在使用面积、布局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
    3.县级。实验室在使用面积、布局和环境条件等方面与所承担的检验任务相适应,面积一般应在100300㎡。
    (三)仪器设备建设
    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仪器设备建设在2011-2014年全部完成。
    1.省级。在目前现有仪器设备的基础上,重点配置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红外光谱仪等确证及多残留检测设备,GPC在线净化系统、自动溶剂萃取系统等现代化快速前处理设备,提升果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检验能力。配置荧光定量PCR仪、全自动凝胶成像仪等仪器设备,扩展林木种苗品种鉴定能力。配置显微数码成像系统、木材切片标本等设备、标准物质,扩展林木品质鉴定能力。2012年前配置移动应急检验设备和车辆,达到快速、精确检验,科学、稳妥处置的总体要求。
    2.市级。重点配置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常规检验仪器设备,水质分析仪、大气监测仪等环境采样及检测仪器,以及农残速测设备,满足精确检测和现场指导生产速测的需要。配置光照培养箱、人工气候箱等林木种苗质检仪器设备,以及人造板万能试验机、人造板划痕试验机等林木产品质检仪器设备,实现辖区内林果产品重点参数的及时检测。
    3.县级。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业站重点配备农药残留速测成套设备,具备果品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快速检测能力;配置测土配方施肥设备,具备产地环境条件基础检测能力。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配置农药残留速测箱(包括速测卡、辅助器材等),具备果品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现场快速筛检能力。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配置气相色谱、原子吸收光谱等仪器,开展常规分析。林木种苗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专业站配置光照培养箱、电热鼓风干燥箱等仪器设备,具备种子发芽率、净度、含水量及常用造林苗木检验能力。
    (四)信息平台建设
    2013年,建立完善的全省林果质量安全互联网信息平台,满足数据存储、传递和分析以及信息共享等要求,省、市、县(市、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全部联网资源共享。规范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数据信息管理,各监测点监测数据及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到网络中心数据库。建立全省林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检验机构、受检单位及产品等信息入库,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到户。省、市、县各级要按权限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数据信息,及早发现问题,为追溯源头、排除隐患提供信息保障。对重大林果质量安全问题,按规定程序发布安全预警。
    四、投资概算
    2011年至2015年,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总投资概算为6530万元,其中:省级机构建设投资2660万元,市级机构建设投资2090万元,县级机构建设投资1780万元(市、县两级投资预算不包括实验室基建部分)。省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设的经费来源为国家相关投资和省级投资,其中:20112012年投资2460万元,用于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实验室配套设施、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应急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和督导检查;2013年投资180万元,用于林木种苗及林木产品检验仪器设备配置、信息平台建设和督导检查;2014-2015每年督导检查经费10万元。市、县级机构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省级在仪器设备配置方面给予适当补助。
    (一)省级机构建设投资
    省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设总投资2660万元,投资进度见表1
    1.实验室基建费用1060万元。包括:实验楼主体建筑800万元,通风系统及温湿控制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200万元,工程设计及建设监理等其他费用60万元。
    2.仪器设备购置费为1350万元。包括:更新升级仪器1220万元,应急监督检验仪器设备130万元。
    3.信息平台建设,100万元。包括系统软件开发、服务器及信道等租用,配套硬件等。
    4.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人员培训5000人次,100万元。
    5.督导检查工作经费共50万元,每年投资10万元。
      
    省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建设投资进度表
    投资进度
       
    金额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2011 -2012年投资2460万元
    标准化实验室建设 
    5000㎡实验室主体建筑、配套设施建设
    1060
     
     
     
    仪器设备配置
    果品检验仪器设备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240
    1
    240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90
    1
    90
     
    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180
    1
    180
    等离子体质谱仪
    210
    1
    21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00
    1
    100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55
    1
    55
    自动GPCSPE净化系统
    90
    1
    90
    自动固相萃取仪
    60
    1
    60
    ASE加速溶剂萃取仪
    70
    1
    70
    微波消解系统
    30
    1
    30
    果品物性测试质构仪
    25
    1
    25
    移动应急监督检验设备
    130
    1
    130
    人员培训
    省、市、县三级监督检验人员培训
    100
    人次
    5000
    0.02
    督导检查
    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督导检查
    20
    2
    10
    2013投资180万元
    仪器设备配置
    林木种苗检验仪器设备
    荧光定量PCR仪、多功能电泳仪、全自动凝胶成像仪、种子净度仪等
    50
    1
    50
    林木产品检验仪器设备
    显微数码成像系统、木材切片机、切片标本等
    20
    1
    20
    信息平
    台建设
    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开发
    100
    1
    100
    督导检查
    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督导检查
    10
    1
    10
    2014-2015年投资20万元
    督导检查
    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督导检查
    20
    2
    10
         
                    2660
    (二)市级机构建设投资
    11个设区市总投资2090万元。其中:8个设区市新配仪器设备,每市投资预算210万元,共计1680万元;3个设区市升级配置,每市投资预算100万元,共计300万元;督导检查经费每个设区市每年2万元,11个设区市共计110万元。
    (三)县级机构建设投资
    县级质检机构总投资1780万元。
    168个果品专业站建设,340万元。配置果品及环境检测速测仪器,每站投资预算5万元。
    240个林木种苗质检专业站建设,240万元。配置林木种苗检测设备,每站投资预算6万元。
    35万个果品速测点建设,1000万元。配置农药残留速测箱,每个速测点200元。
    4.果品农药残留速测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10万人次,共200万元。
    五、效益分析
    该规划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一)经济效益
    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我省林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提高林果产品质量档次水平,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目前,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品价格是普通果品的1.52倍,优质环保人造板价格是普通人造板的25倍,良种壮苗价格是普通苗木价格的2倍左右,可以说优质无公害林果产品增值显著,据此推算,规划目标实现后全省林果业总产值可直接增加1000亿元以上。
    (二)生态效益
    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一方面是循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进一步促进农药、化肥等生产投入品的合理使用,降低使用频率和数量,有效控制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污染,减少生产投入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做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推进全省林果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全面加强对全省造林用种子、苗木的质量监督检验,为全省造林绿化把好林木种苗质量关,促进良种壮苗的应用,进而大幅度提高全省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为改善生态环境条件,打造青山绿水的硬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社会效益
    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规划,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到规划期末,全省基地果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100%,林木产品合格率大幅提升,将能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公共产品和生产生活用品,大力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同时,通过卓有成效开展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可进一步改善全省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大力提升河北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质量信誉度,全面塑造质量河北诚信河北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林业局成立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进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各设区市、林果生产重点县(市)要从林果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相关配套规划,认真解决机构、编制、人员、场地等问题。省林业局将对设区市、重点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二)增加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的要求,把林果质量安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公共领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优先扶持。加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资金投入,经费投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稳定资金渠道,保证人员和公用经费,逐年增加监督检验专项业务经费。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级林业部门要以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为契机,认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汇报,赢取重视和支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采取公益广告、专家访谈、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林果质量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规范发布林果质量安全信息,大力提升广大林农果农、生产加工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社会关注林果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和评价机制,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切实加强全省林果质量安全队伍建设。强化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提高全省林果质量安全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验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大力提升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林果质量安全队伍。
    (五)广泛开展合作
    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与省内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密切合作,积极参加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试验,努力推进与国内外林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双边、多边互认,为我省林果产品进入国内、国际市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交流与合作,优势互补,互动交流,大力提高监督检验和科技服务技术能力水平。
    主办单位:廊坊市农林科学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85号农林科技大厦     电话:0316-21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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